一、学校自然情况
(一)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招生专业: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美术学、艺术管理、实验艺术。
2.大连校区:大连市金普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平方米;生师比15.7:1;专任教师47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970.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542元;纸质图书68.1万册;生均纸质图书88.4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沈阳校区6人间或8人间;大连校区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艺术类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无预留计划。
(二)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公共课;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学。
(三)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四)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设置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最终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五)各专业文理科(历史学/物理学科类)兼招。招生计划总数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分省计划具体安排以招生计划投放省份核准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人) | 省级统考科类 | 招考 类别 |
130406 | 中国画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美术与设计类 | 艺术类 校考
|
130402 | 绘画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5400 | ||
130403 | 雕塑 | 五年 | 八年 | 艺术学 | 14000 | ||
130404 | 摄影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3000 |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5400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5400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5400 |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
130506 | 公共艺术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5400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
130507 | 工艺美术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
130505H |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45000 | ||
130508H | 数字媒体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45000 | ||
130405 | 书法学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书法类 | |
130409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美术与设计类 | 艺术类 省级 统考 |
13031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3000 | ||
130407 | 实验艺术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
130401 | 美术学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8000 |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8000 |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3000 |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导演) |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14000 | 表(导)演类 (服装表演) | |
130102 | 艺术管理 | 四年 | 七年 | 艺术学 | 8000 | 无省级统考要求 按普通类专业录取 | 普通类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照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标准公布,详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住宿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当年最终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复和备案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三)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助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助学金制。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2)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3300元/年/人。
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依据学校当
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公示、上报。
2.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16000元/年/人。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艺术类校考专业,与其他校考专业在同批次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三)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校修满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规定的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或对方认可的其它日语能力水平测试后,可进入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学习,赴日学生的专业方向根据学生已完成所学课程的综合成绩来划分。毕业颁发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毕业证书(时尚高度专门士)和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校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校完成所规定的学习要求,专业合格,英语达到雅思6.0分且通过中英专家面试考核,可进入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习,修满120学分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校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投档比例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符合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三)录取批次安排
1.艺术类校考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具体以生源所在地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按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规定执行。
3.艺术管理专业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
(四)各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所在地的相关报考条件,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结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全国考生排名录取,考生须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线,且取得所报专业对应校考类型的合格证。
(2)艺术类校考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全国考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和安排专业。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4)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考生校考合格且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校考相关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艺术类校考专业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后,“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含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各校考类型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时,如遇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