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生志愿填报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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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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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不得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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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考生志愿填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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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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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地处国际化大都市上海,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高校。也是经教育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学校设计类专业在业内享有盛誉,是杰出设计类人才培养的摇篮。
东华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目前开设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开设的本科专业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学校和日本文化服装学园合作举办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和英国爱丁堡大学合作举办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专业、环境设计(中英合作)专业。中日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获上海市首届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获多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以及产业界的高度认可。
东华大学设有“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设计学是上海市一流学科,相关学科入选上海市高峰学科建设计划;现为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上海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及秘书处单位;自1999 年加入国际时装院校联盟(IFFTI)并作为中国大陆地区成员代表持续担任该组织执委会成员;已与包括世界五大时尚之都在内的12个国际和地区的31所著名服装、艺术院校建立了密切的国际合作关系。各类交换生、本科双学历、双硕士学位、双博士学位、本硕一体化等多种形式的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可以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具有完整的时尚学科链,构筑了以服装科技创新为龙头、时尚艺术设计为主体、时尚品牌管理与营销、时尚传播全产业链的学科布局,建设了对标时尚产业链全流程的工学与艺术类学科交叉协同的育人机制,形成了具有卓越创意设计思维、扎实工程实践技能、前瞻国际时尚视野的新时代时尚创新人才的完整培养体系。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美术与设计学类面向全国拟定招生487名(其中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招生397名,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招生90名)。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报考考生的选考科目为“不限”;其他省份文史类和理工类兼收。
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1.服装与服饰设计拟招110名
(含:服装艺术设计方向、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拟招88名
3.环境设计拟招50名
4.产品设计拟招50名
5.数字媒体艺术拟招25名
6.视觉传达设计拟招50名
7.艺术与科技拟招24名
8.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拟招45名
9.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拟招45名
二、报考对象
具有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考生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无色弱、色盲。
2024年东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类取消校考,考生根据各省艺术类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报考我校设计类相关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思想政治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同批次专业合格线,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 如我校在相应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
2.如我校在相应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3.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4.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5.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6.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单科成绩。
四、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13000元/学年。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专业国内学费按照按照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
2.就读校区
延安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也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机构借用我校名义开设各类培训,我校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全国计划拟招110名,该专业下设服装艺术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等专业方向,该专业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方向。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考核并结合教学资源及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其就读专业方向,考核内容新生入学后公布。各专业方向最大接受学生数为:服装艺术设计82名、纺织品艺术设计28名。
3.就读中外合作专业全部学业所需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条件量力报考。因个人原因未获留学签证者或放弃留学者,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4.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为日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5.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倒查追责,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招办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电话:021-62373713
中日合作班咨询电话:021-62373101
中英合作班咨询电话:021-62378850
学校网址:http://www.dh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dhu.edu.cn
监督电话:021-67792259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门
七、本简章由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