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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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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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工匠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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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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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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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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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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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2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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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东冠校区,杭州市滨江区园区中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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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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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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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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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高职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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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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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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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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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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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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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二、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三、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考生进档后,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四、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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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根据省发改委核定的最新标准,非艺术类专业6000-66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10350/学年(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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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新生统一入住6人间寝室,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规定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若随机安排入住4人间寝室,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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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8000元国家奖学金或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700-45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学校针对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的学生设立资助专项,在校期间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学年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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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71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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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网址:http://www.zjvaa.edu.cn/zhaosheng/ 招生电话:0571-87150116、87150181、87150089 传真:0571-87150079 电子邮箱:zjartzjb@sina.com 微信公众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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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要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