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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较好地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高校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保障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307 河南省招生代码:6266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办学地址:郑州校区、开封校区,具体地址见本章程第二十八条说明。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直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综合类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郑州和开封两个校区,郑州校区为主校区,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开封校区位于开封职教园区。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河南省化学工业学校,2010年正式转制为高等职业院校(河南化工职业学院),2015年与原河南省医药学校合并更名为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校占地面积876亩,现有专任教师80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0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91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职教名师、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骨干教师、河南省学科带头人、河南省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优秀教师等110余人。学校现设有生物与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土木建筑、食品药品与粮食、医药卫生等共9个专业大类近50个高职专科专业。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双高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 领导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为了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讨论和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处是具体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考试工作。学校成立由监察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含方向)为47个,招生计划为2500人。学校可视报考录取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六章 志愿填报 第八条 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 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并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并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 2.志愿填报方式: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3.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4月5日~7日,请登录:http://222.21.82.234网址自行打印。 第九条 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确认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准考证(查验); (2)符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成绩赋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登记表。
第七章 考试办法 第十条 我校按高中生、中职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等生源类别分别组织单招命题考试,考试均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适用于高中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和职业技能测试(适用于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按专业大类(对应学校各二级学院)分别命题考试,考生以所报第一志愿专业所属的专业大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一条 高中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 本部分满分值为300分,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成绩按等级进行分数置换。其中,语文、数学两科目置换满分成绩各为110分,分数置换规则:A等级置换为110分,B等级置换为95分,C等级置换为80分,D等级置换为65分;外语科目置换满分成绩为80分,分数置换规则:A等级置换为80分,B等级置换为70分,C等级置换为60分,D等级置换为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本部分满分3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值各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按专业大类命题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养、职业潜能、逻辑思辨、科学素质、职业价值观等,考试时长60分钟。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健康素质、职业倾向等,面试时长3~5分钟/人。 第十二条 中职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 本部分满分值为300分,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其中语文、数学满分值各为110分,英语满分值为80分,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2.职业技能测试 本部分满分值为3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值各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 年修订)》为基本依据,按专业大类进行命题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重点考查考生报考专业大类对应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考试时长60分钟。 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及必要的专业技能实操等,考试时长3~5分钟/人。 第十三条 社会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 本部分满分300分,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其中语文、数学满分值各为110分,英语满分值为80分,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内容为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基本知识,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本部分满分3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值各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按专业大类命题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和办法与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致。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考生考试办法 经本人申请并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具体测试内容和办法与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致。 第十五条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成绩的评价赋分 学校对考生所获得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