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考生志愿填报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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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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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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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不得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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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考生志愿填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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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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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2023年我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将继续面向台湾地区招收免试生。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艺术与科技专业(音乐科技与艺术方向),计划数2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有台湾地区户籍的高中毕业生。
(二)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参加当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国文、数学(A或B)、英文、自然四科单科级分均达到前标级(含)以上。
台湾高中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
2023年3月1日至31日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其他申请材料:
1、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扫描件(空白处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2、当年度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扫描件(含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或经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确认);
3、高中阶段历年成绩扫描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个人陈述(内容可包括获奖情况、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的职业理想、希望到上海音乐学院深造的原因等等,须考试本人手写签名)。
上述申请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完整,材料原件须自行保留,将于入学报到后收取并核验。
报名提示:
★考生必须按报名系统中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等原因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材料审核
2023年4月1日—5月14日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后报名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规则及程序
(一)根据考生的学测四科【国文、数学(A或B)、英文、自然】总级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级分相同,以数学、英文、国文、自然科目级分高低的顺序录取)。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二)预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我院本科招生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预计于2023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一)入学报到:录取的学生请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在校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规定执行,学费为人民币10000元/年;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年(与大陆学生统一安排住宿)。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四)复查:入学后进行健康和身份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招生咨询电话:021-53307300
电子邮箱:zb@shcmusic.edu.cn
招生办网站:https://jwc.shcmusic.edu.cn
八、本简章由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