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考生志愿填报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考生志愿填报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天津光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合科技)所有,光合科技享有对艺考生志愿填报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光合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
2、《艺考生志愿填报》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考生志愿填报》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考生志愿填报》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光合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考生志愿填报》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考生志愿填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考生志愿填报》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考生志愿填报》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考生志愿填报》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考生志愿填报》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光合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考生志愿填报》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考生志愿填报》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考生志愿填报》声明
1、《艺考生志愿填报》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如果您发现系统中的任何错误,欢迎联系我们,《艺考生志愿填报》会 在核实后 第一时间 更正 。
2、《艺考生志愿填报》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考生志愿填报》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考生志愿填报》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考生志愿填报》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考生志愿填报》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光合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
二、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 编:157011
三、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五、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是:牡丹江大学。
六、报考条件: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
七、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
八、招生考试:
测试内容及形式:若报考我校人数多于核定招生计划数,学校将组织网络远程面试;若报考我校人数少于核定计划数,学校将组织网络远程面谈;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采用综合素质考核,考生根据学校现场提供的网络面试或面谈综合素质题库,随机选题后口述回答,考官现场打分并评定成绩。
测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和2022年4月6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九、招生专业及计划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 1 | 430301 | 光伏工程技术 | 3年 |
| 2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 3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 4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年 |
| 5 | 460103 | 数控技术 | 3年 |
| 6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 7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 8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年 |
| 9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年 |
| 10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3年 |
| 11 | 490202 | 生物制药技术 | 3年 |
| 12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年 |
| 13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3年 |
| 14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 15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 16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 17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年 |
| 18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3年 |
| 19 | 520201 | 护理 | 3年 |
| 20 | 520202 | 助产 | 3年 |
| 21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3年 |
| 22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 23 | 530303 | 大数据与审计 | 3年 |
| 24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年 |
| 25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 26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年 |
| 27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 28 | 550109 | 游戏艺术设计 | 3年 |
| 29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3年 |
| 30 | 550202 | 舞蹈表演 | 3年 |
| 31 | 560206 | 影视动画 | 3年 |
| 32 | 560208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3年 |
| 33 | 570202 | 应用英语 | 3年 |
| 34 | 570209 | 中文 | 3年 |
| 35 | 570210 | 应用俄语 | 3年 |
| 36 | 5703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3年 |
| 37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年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为准
十、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参加网上面试(面谈)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2、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历学生依据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参加网上面试(面谈)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3、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录取且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计划专业;如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4、我校承认其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参加我校第二阶段测试。
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参照以上执行。
6、学校届时将单独考试成绩上传我校网站,可供考生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
十一、录取结果、待遇: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参加高考录取考生待遇一致。
十二、纪检监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办备案。
十三、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453—6593007
十四、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32号文件批准,我校各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
2、住宿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字[2007]1号文件批准,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十五、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牡丹江大学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 编:157011
电 话:0453—6591832 6595204 6596405
传 真:0453—6596405
网 址:www.mdjdx.cn
E-mail:2007mdjdxzsb@163.com
十六、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七、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招生办主任房德安 1584675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