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生志愿填报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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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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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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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不得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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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光合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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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考生志愿填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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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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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基本情况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石路18号(渝北校区 邮编401120)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学府路1号(綦江校区 邮编401420)
学校网址:www.tcsisu.com
联系电话:(023)88791222|88791333|67138899|67138000(传真)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独立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2001年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全国首批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校具备招收本科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占地近156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6.79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已达13000余人。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05万元。有网络多媒体教室317间,图书馆藏书133万册。我校现有教职工892人,其中专任教师76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48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33人。
学校现设有英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东方语学院、国际商贸与管理学院、国际传媒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及图情与信息技术中心等教辅单位,开设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程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34个本科专业。学校依托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学、科研的实力,利用学校一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高素质开放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其中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及格。
2.口语加试要求:报考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葡萄牙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报考外语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三、录取原则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的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进行录取。尽量录取填报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志愿和分数相同的情况,依次参照外语、语文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加
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艺术学类各专业录取,重庆市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后,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 [ 文化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
/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外省市考生按照当地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8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四、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设置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校森林奖学金(平均1000元/人)、新生奖学金(3000-10000元/人)以及国际人才培养项目奖学金(1000-6000元/人);此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8大类: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人)、校内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人)、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专项资助(8000元/人);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和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及父母身患重大疾病,难以维持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考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同时学校还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五、收费及退费标准
2020年新生收费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本科:
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5000元。国际商务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3000元,泰语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4000元,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
艺术本科:
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8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
退 费:按渝价〔2005〕487号规定执行。
2020级国际传媒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新生入读渝北校区。
其他学院新生大一、大二、大三入读綦江校区,大四入读渝北校区。
六、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招生咨询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党委及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学校纪检办公室电话:023-88790729。我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加招生事宜,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我校概不负责。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生源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官方网站及2020年招生简章。
八、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