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名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软件园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号
博川校区:大连市高新园区博川路8号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供应链管理、英语、日语、俄语专业新生,就读地点设在博川校区;其他专业新生,就读地点设在软件园校区)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86.1万平方米(约合129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20.5 ;专任教师87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260.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29.1元;图书201.6万册,生均图书84.4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分为三个标准。空调、非独立卫浴4人间(软件园校区、博川校区),空调、独立卫浴4人间(软件园校区),空调、独立卫浴2人间(博川校区)。
宿舍分配方案:新生可通过网上自助迎新管理系统自行选择寝室和床位,如超过自选期限未选择,系统会自动分配4人间床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招生计划。
2.外语语种要求:
本科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1. 本科专业设置

2. 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对放开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精神,我校将学生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并按照公示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按学年收取,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
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分为三个收费标准。
空调、非独立卫浴4人间(软件园校区、博川校区)3400元/人.年,空调、独立卫浴4人间(软件园校区)5200元/人.年,空调、独立卫浴2人间(博川校区)4800元/人.年。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入学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其配置必须满足学习的需要。学校根据专业需要和市场行情,推荐合理配置的笔记本电脑供学生参考(详细内容请参考https://laptop.neusoft.edu.cn/网页内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按月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措施及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国家、辽宁省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人・年,二等:3150元/人・年。同时,学校还设置了华天奖学金10000元/人・年;阿尔卑斯阿尔派集团奖学金8000元/人・年;东软教育奖学金,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校长创新奖奖学金、校友奖学金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
六、录取办法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体检要求
我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普通类专业无体检要求限制。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A.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报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B.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规定为准。
C.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4.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规定。
5.对进档考生,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专业安排上,对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若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的其它未录满专业;对于未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普通类及艺术类各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7.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411-82379199 传真:0411-84760124
地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邮编:116023
学校网址:www.neusoft.edu.cn
七、本章程由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