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生志愿填报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考生志愿填报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天津光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合科技)所有,光合科技享有对艺考生志愿填报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光合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
2、《艺考生志愿填报》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考生志愿填报》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考生志愿填报》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光合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考生志愿填报》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考生志愿填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考生志愿填报》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考生志愿填报》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考生志愿填报》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考生志愿填报》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光合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考生志愿填报》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考生志愿填报》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考生志愿填报》声明
1、《艺考生志愿填报》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如果您发现系统中的任何错误,欢迎联系我们,《艺考生志愿填报》会 在核实后 第一时间 更正 。
2、《艺考生志愿填报》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考生志愿填报》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考生志愿填报》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考生志愿填报》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考生志愿填报》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光合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河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历证书: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生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黄河交通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黄河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东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实施学校普通本科及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省级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志愿情况,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即专业志愿优先,对进档考生先按专业志愿排序,再按投档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部分省(区、市)有相关要求或规定,以该省(区、市)要求或规定为准。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确定先后顺序规则同上)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执行。对于高考文化总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之和的计算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河南省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第十七条 各批次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加分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现将学校2025年学费、住宿费标准公布如下:
1.普通专科专业:学费12900元/生·学年。
2.普通本科专业:文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理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科专业:按普通专科学费标准收费,学费12900元/生·学年。
4.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6人间)。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6000元。
3.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根据成绩评定,每生每学年奖学金为1000-20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每生每学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2.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助学金:由学校出资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每生每学年资助800元。
3.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渠道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20000元的助学贷款。
5.服兵役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后可通过学校资助部门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具体标准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和录取工作。凡以学校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jt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j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招生监督电话:0391-7292766(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
邮政编码:454950
2025年招生专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