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生志愿填报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考生志愿填报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天津光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合科技)所有,光合科技享有对艺考生志愿填报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光合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
2、《艺考生志愿填报》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考生志愿填报》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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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考生志愿填报》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考生志愿填报》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考生志愿填报》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光合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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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考生志愿填报》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考生志愿填报》声明
1、《艺考生志愿填报》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如果您发现系统中的任何错误,欢迎联系我们,《艺考生志愿填报》会 在核实后 第一时间 更正 。
2、《艺考生志愿填报》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考生志愿填报》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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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考生志愿填报》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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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光合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第一阶段视频考试
成绩查询办法及初试合格分数线公告
各位考生:
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第一阶段视频考试评分工作已于2025年2月18日全部结束,现就第一阶段视频考试成绩查询办法及初试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阶段视频考试成绩查询
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第一阶段视频考试(第一阶段考试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初试)成绩已通过我校招生考试微信端报名系统正式发布。考生可于2025年2月20日,通过已绑定手机的“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收到初试合格与否的推送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确保及时获取考试结果。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二、第一阶段视频考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2025年各招考方向的报考规模及招生考试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5年本科招生第一阶段视频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规则公告如下:
1.最低控制线:第一阶段视频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方具备合格资格。
2.音乐表演及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在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6倍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若末位出现同分考生,则末位同分顺延进入复试。报考人数或达到最低控制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6倍的专业方向,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3.第一阶段视频考试各招考专业方向初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三、复试报名及缴费
第一阶段视频考试成绩合格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须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10:00至2月23日下午18:00,使用报名时已绑定的微信号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进入“本科招生-微信报名”,完成复试曲目填报(初试与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及缴费(复试报名及考试费为100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信息填报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不予安排考试。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的复试报名及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一阶段视频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复试考生,请认真查阅我校招生信息官方网站发布的《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安排与考生须知》。
四、第一阶段视频考试成绩复核
(一)申请复核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复核形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成绩复核申请邮件至我校招生处工作邮箱:zhaoshengchu@xacom.edu.cn。我校不接受电话复核及现场复核。
(三)申请复核所需材料
1.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模板详见附件1,须考生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电子版。
(四)成绩复核邮件格式要求
1.邮件主题: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方向;
2.邮件正文:
(1)考生姓名:
(2)报考专业方向名称:
(3)公布成绩:
3.邮件附件:
(1)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电子版。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上格式和规定时间发送成绩复核邮件,未按规定提交的邮件不予受理。
(五)复核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仅检查考生是否存在漏评、登分、计算等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
(六)复核结果通知
1.复核成绩有误的,我校招生处将于2025年2月22日上午10:00前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复核成绩无误的,2025年2月22日上午10:00前未接到我校招生处电话或邮件的,即为成绩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若考生省级统考成绩未达到本人高考所在省(区、市)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线标准,或本人高考所在省(区、市)统考子科类与我校校考专业方向的对应关系不符合《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要求,复试资格及成绩无效。
2.我校将在教育部专业合格名单备案时,统一核验考生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要求。如经核实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无法备案合格名单,校考成绩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2025年本科招生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安排,各项考试通知及公告以我校招生信息网最新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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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s://zsb.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相关公告、通知将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予以发布,以官网最新发布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