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生志愿填报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考生志愿填报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天津光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合科技)所有,光合科技享有对艺考生志愿填报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光合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
2、《艺考生志愿填报》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考生志愿填报》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考生志愿填报》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光合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考生志愿填报》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考生志愿填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考生志愿填报》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考生志愿填报》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考生志愿填报》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考生志愿填报》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考生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光合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考生志愿填报》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考生志愿填报》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考生志愿填报》声明
1、《艺考生志愿填报》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如果您发现系统中的任何错误,欢迎联系我们,《艺考生志愿填报》会 在核实后 第一时间 更正 。
2、《艺考生志愿填报》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考生志愿填报》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考生志愿填报》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考生志愿填报》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考生志愿填报》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考生志愿填报》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光合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为促进我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文艺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校高水平艺术团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交响乐项目,详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20人以内。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要求,具有一定艺术特长水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理科考生、我校安排有文科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考生以及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等6省份考生(不分文理)。2020年我校在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放文科招生计划。
(二)思想品德优秀、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且身体健康。
(三)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的省级统一测试合格证书。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水平艺术团”,填报学校选择“华中科技大学”,选择报名类型“高水平艺术团”,按照提示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项目,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并由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按要求上传至“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考生需扫描以下材料原件(除录像实况)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将纸质报名材料使用顺丰或EMS寄送至我校,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和寄送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无效报名。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1.《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共5页),每页均需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附加材料(以附加材料形式扫描上传),具体要求如下:
①考生所获特长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高中以来参加省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②有乐团经验的同学需提供中学出具的乐团经历证明;
③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正反面);
3.考生特长项目的录像实况,需录制一个完整的作品。
要求:视频资料请邮寄U盘一份;视频需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不得有剪辑,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报名序号、报考项目、省份、作品名称”,如“XXXX—小提琴—湖北省—《恰空》”。
(注:打印、复印材料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5日;材料寄达截止时间:1月16日(以寄达时间为准)。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西八楼210室收),邮编:430074。
(二)资格审核和初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试。初试通过考评考生报送的特长项目录像进行。
2.学校根据资格审核和初试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有关事宜将于2020年2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三)复试(艺术专项现场测试)
1.我校2020年仅在本校设立艺术专项测试考点。
2.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2020年2月28日—3月3日12点前通过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缴纳复试报名费、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高中阶段学生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复试安排(相关细节另行通知)
(1)艺术专项测试时间:2020年3月7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西八楼)
(2)艺术专项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注:1.考试须背谱,作品可与初试作品相同或不同;科目一作品须与科目二作品不同。
2.科目一由主考评委决定演奏时间长短,考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科目二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3分钟。
3.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4.考生的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为科目一×70%+科目二×30%。
四、录取
(一)我校将分项目对复试考生的艺术专项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根据艺术团队伍建设需要及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对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实行签约制。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考生不低于我校在该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2分)。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另行公布,具体以考生收到的《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预录取协议书》内容为准。
2.签约名单将于2020年3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报名平台”查询结果。《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预录取协议书》由我校统一邮寄给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考生及家长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回邮至我校艺术教育中心。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寄达,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二)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我校要求反馈高考成绩与志愿(具体要求详见6月下旬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反馈通知)。未按要求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三)通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的学生进校后,须按学校规定参加艺术教育中心的训练和演出,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接受学校管理。
(四)若教育部2020年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工作机制
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学校监察处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27-87542159,027-87559194
咨询时间:1月10日-16日,2月17日及以后(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2:30-5:30
电子邮箱:yishutuan@hust.edu.cn
(二)考生如果直接递交材料,请送至华中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西八楼210室)。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一览表
注:我校可根据各团队建设需要及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